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 蒋亦丰)日前,浙江发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,明确监测内容为学生发展质量和成长环境。监测周期为4年,1年监测,3年改进。
学生发展质量涉及学生品德行为、学业水平、学习品质、实践创新和身心健康5个方面,成长环境包括学生成长所处的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等环境因素,具体涉及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、学生学习负担、教师研修发展、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等。
监测主要采用学科测试与问卷调查。学科测试要在纸笔基础上拓展表现性测评方式,探索现场实践操作测评和基于表现行为捕捉的在线测评方式等。问卷调查面向学生、教师、校长、家长等群体。监测后的数据处理包括预处理、分析和挖掘3个阶段,应用各种统计建模方法,得出指数间、指数与客观数据之间的联系和趋势。
为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,各样本学校将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监测工作小组,每个测试教室安排2名监测员,有条件的学校监测教室安排在录播教室,录播内容保留时间6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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